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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

有一種愛情叫方力申和鄧麗欣

方力申與鄧麗欣因為《獨家試愛》而撻着,一直攜手走到《紀念日》。當大家都認為這對金童玉女早晚會結婚時,他們卻在這一年分手,結束10年的愛情長跑。


儘管外界對於二人分手的原因有着很多揣測,Stephy卻只為公眾留下平凡的交代:「十年前我們因喜歡而走在一起,十年後我們因了解而分開。」

你以為那是專屬小方與Stephy的愛情故事?其實相似的愛情故事一直也在你身邊重覆着,只是主角換了人。

朋友都說,要是能在大學時找到戀愛對象,然後跟他開始愛情長跑,到了28歲結婚生子,那會是最美好的愛情故事。

而這個愛情故事的第一個轉捩點通常會發生在女生25歲的時候。女人的青春很短暫,那是一個不爭的不公平事實。此刻你試探着他:「你話我哋幾時結婚好?」

也許只是藉口,也許是事實,此時他大概會故作鎮定的試着說服你:「Um......我哋仲咁後生,我想專注事業先呀,到我哋有好啲嘅經濟基礎先再諗丫,好冇?」於是你按捺着內心的不安,微笑着說好。


3年過去了,28歲的你已經與他同居。你身邊的朋友一對又一對的結婚了,你的家人亦開始催婚,於是你又半說笑的問他:「喂,你幾時先肯聚我呀?」他的心裡又開始冒汗了:「宜家朝朝返工都要迫港鐵好辛苦呀,不如買車先丫?而且我仲想喺事業上衝得更前......」

說坦白了就是說:對不起,我的計劃裡沒有你。

你跟他已經6年了,你盤算過後想抽身離場止蝕,但思前想後認為並不化算,所以,傻傻的你還是決定繼續等候。

今年,30歲的你已跟他同居兩年,即使你們放假在家亦甚少交流。你正為他織毛衣,而他的眼中卻只有眼前的電腦。偶爾,他笑着回WhatsApp,而你卻記不起他到底有多久沒跟你笑着說過話。

你以為,你跟他的關係已經由情侶昇華至家人,這亦大概是家人的相處模式。紀念日當日,你又再認真的問他:「我哋到底幾時會結婚?」他亦終於沒有迴避你的提問,但那並不是你想要的答案:「其實我冇打算結婚,我覺得宜家咁樣幾好丫。」

你們在愛情路上長跑了8年,你花了8年時間明白到你們多年來「在同一條道路上望着同一方向努力,但漸漸步伐有點不一致,望着的已是各自各的風景。」

你後悔當天沒有止蝕離場,最後你亦跟Stephy一樣做了一個沉重的決定:「分開只因成全,成全對方找到更合適的。」

你的世界也沒有童話嗎?你甚至開始猶豫還該不該相信愛情?

對於不婚主義者而言,愛情長跑未必有終點;但如果你認為愛情長跑的結局應該是結婚,你應該及早與伴侶談談,了解他的想法,免得令戀情錯成雞肋,蹉跎大家的歲月......




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

家事法庭

某研究指出,一個家庭需要一個「家庭治療人員角色」,這個貌似很專業的名稱,其實就是俗稱「和事佬」的人。

我們不能否定「和事佬」協助排解家庭糾紛的能耐,但我一直認為夫妻間的感情問題從來都是兩個人的事,就算這次能靠「和事佬」僥幸化解夫妻怒氣,只要結一天未解,夫或妻任何一方還是隨時可以點燃戰火的。

我認識一個好心人,她見么叔的兒子阿仁(化名)年過30,朋友女兒湘兒(化名)又早已過了適婚年齡,便立心做起「雞仔媒人」撮合二人。阿仁和湘兒在相識之初沒甚麼爭執,而且很快便結婚生子。

去年11月,阿仁與湘兒的兒子剛滿一歲,然而,他們卻要鬧離婚了。

湘兒自此每天以淚洗臉,天天致電好心人訴苦,言談間不斷暗示好心人要做點甚麼去挽救他們的婚姻。雖然好心人明白「唔做中,唔做保,唔做媒人三代好」,但還是認為既然自己是撮合他們的媒人,便應該為這段婚姻負上最大責任。

一天,好心人邀請一眾姨媽姑姐和世叔伯參加她所舉辦的飯局。明顯地,好心人以為只要以長輩壓力聲討阿仁,阿仁便會繼續乖乖扮演好丈夫的角色。可惜,事情沒有按劇本發展。阿仁發難了,不僅以粗言穢語辱罵湘兒,更動武,就連上前勸架做架梁的大伯也被打得頭破血流。

事實證明「清官難審家庭事」,即使你是地位顯赫的長輩,亦不能虛設「家事法庭」,更諻論要充當「家事法官」了,你能憑甚麼準則去判斷夫婦在一場架之中誰是誰非呢?


好心人在阿仁與湘兒的關係中只飾演紅娘——一個令有緣人遇上的角色。至於是否走到結婚或離婚這重要的一步,其實都是兩個人的決定,不應該涉及其他人。

「退一步海闊天空」的智慧,從來都是這個功利的現代社會所欠缺的,生活在這個功利的現代社會的人們,打從一出生就被植入這種可悲的觀念:「必須保持強勢,要盡量爭取對自己有利的事。」

結果,兩個抱持這種功利觀念的人走在一起,誰也不願包容對方,為小問題而爭執,漸漸又因小問題而加大矛盾。然後有一天,有一方到達了容忍的極限,忘卻了那一天滿載愛意的山盟海誓,忘記了「接新娘」那天朗讀過的「愛的宣言」。

終於,夫妻二人都忘記了不知從哪天起對對方不聞不問,愛情逝去了,離婚為這段曾經如膠似漆的關係劃上句號。

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/妳,能擺脫那種錯誤的功利思想嗎?



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

婚外情的真正元兇?

3歲讀幼稚園,6歲上小學,12歲讀中學,1920歲讀大學。然後,廿來歲開始踏入社會大學,30多歲結婚,然後開枝散葉。這是部份港人認同的生命軌跡,分別只是早或遲而已。

可是,我卻不時聽到新婚的朋友說:「婚姻是戀愛的墳墓,結了婚的人都變得很沒情趣,不但計較金錢,而且都不再送禮物了。」

因為經營偵探社的緣故,我不時接觸委託調查婚外情的客人,他們發現另一半出軌後,最痛狠的是那一位破壞婚姻的小三,但他/她卻沒有想過所有導致出軌的背後原因?



新婚夫婦剛從夢幻的戀愛中回到現實,兩個人一起着手面對實際的生活問題:衣、食、住、行,每項皆離不開錢。面對迫人的現實生活,誰還有空去管甚麼情趣?

日子久了,夫婦二人都開始懷念交往時的戀愛感覺,部份人更想重獲單身的「自由身」,為了打破結婚後平淡沒趣的生活,不要再一直待在家裡對着那個無聊透頂的悶蛋伴侶,決定各自各精彩。

然後,大家都不禁會問:究竟當初是為了甚麼而結婚?是因為要完成生命軌跡中的一環嗎?是為了那一紙婚書?還是為了得到「私有化」伴侶的法定證據呢?
這時,你們都不禁驚覺,原來自己的父母是多麼的厲害。

「多啦A夢!借我時光機!」你嘗試學着大雄的口吻呼喚全能的機械貓,想要逃到父母身邊,想要永遠當個溫室裡的孩子去逃避現實。

到底誰才是婚外情的元兇?是那位抵受不住「沉悶」的伴侶?是那位用迷人魅力或魔鬼身材搶走伴侶的小三?還是因為你的強勢?或者是因為在他/她失意時,你忘了你可以給他的溫柔問候?


你臉上的歲月痕跡,未必是婚外情的真正元兇,快點向以前的你學習,回想起你們還是熱戀小情人的那天,做點甚麼去哄哄另一半吧!

(文章轉載自《新婚通信》第281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