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

家事法庭

某研究指出,一個家庭需要一個「家庭治療人員角色」,這個貌似很專業的名稱,其實就是俗稱「和事佬」的人。

我們不能否定「和事佬」協助排解家庭糾紛的能耐,但我一直認為夫妻間的感情問題從來都是兩個人的事,就算這次能靠「和事佬」僥幸化解夫妻怒氣,只要結一天未解,夫或妻任何一方還是隨時可以點燃戰火的。

我認識一個好心人,她見么叔的兒子阿仁(化名)年過30,朋友女兒湘兒(化名)又早已過了適婚年齡,便立心做起「雞仔媒人」撮合二人。阿仁和湘兒在相識之初沒甚麼爭執,而且很快便結婚生子。

去年11月,阿仁與湘兒的兒子剛滿一歲,然而,他們卻要鬧離婚了。

湘兒自此每天以淚洗臉,天天致電好心人訴苦,言談間不斷暗示好心人要做點甚麼去挽救他們的婚姻。雖然好心人明白「唔做中,唔做保,唔做媒人三代好」,但還是認為既然自己是撮合他們的媒人,便應該為這段婚姻負上最大責任。

一天,好心人邀請一眾姨媽姑姐和世叔伯參加她所舉辦的飯局。明顯地,好心人以為只要以長輩壓力聲討阿仁,阿仁便會繼續乖乖扮演好丈夫的角色。可惜,事情沒有按劇本發展。阿仁發難了,不僅以粗言穢語辱罵湘兒,更動武,就連上前勸架做架梁的大伯也被打得頭破血流。

事實證明「清官難審家庭事」,即使你是地位顯赫的長輩,亦不能虛設「家事法庭」,更諻論要充當「家事法官」了,你能憑甚麼準則去判斷夫婦在一場架之中誰是誰非呢?


好心人在阿仁與湘兒的關係中只飾演紅娘——一個令有緣人遇上的角色。至於是否走到結婚或離婚這重要的一步,其實都是兩個人的決定,不應該涉及其他人。

「退一步海闊天空」的智慧,從來都是這個功利的現代社會所欠缺的,生活在這個功利的現代社會的人們,打從一出生就被植入這種可悲的觀念:「必須保持強勢,要盡量爭取對自己有利的事。」

結果,兩個抱持這種功利觀念的人走在一起,誰也不願包容對方,為小問題而爭執,漸漸又因小問題而加大矛盾。然後有一天,有一方到達了容忍的極限,忘卻了那一天滿載愛意的山盟海誓,忘記了「接新娘」那天朗讀過的「愛的宣言」。

終於,夫妻二人都忘記了不知從哪天起對對方不聞不問,愛情逝去了,離婚為這段曾經如膠似漆的關係劃上句號。

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/妳,能擺脫那種錯誤的功利思想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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